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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董宝石野狼Disco事件】正确认识嘻哈音乐的制作流程和署名格式

最近指责董宝石抄袭侵权的争议闹得沸沸扬扬,版权上的纠纷,有网站宣传和正本合同不一致的问题,作为吃瓜观众,倒是可以暂放一边。

今天要说的,是因为这件事而传开的一个谣言,就是嘻哈里的作曲和编曲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问题。有必要带大家了解一下,嘻哈音乐的两大制作流程。

首先介绍,Hip hop Production最通常的情况。

一般来说,一个饶舌歌手想要出歌出专辑,得先找人;准确点说,找一位音乐制作人。要知道,大多数的饶舌歌手,本身不一定具备写出一首乐曲全部音乐元素的能力,因此有好的音乐制作人至关重要,这直接影响到最后作品的面貌。

饶舌歌手应当和音乐制作人进行适当的沟通,确定作品大体的风格和方向。在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妥当,并且租用到工作室(studio)后,才会开展实质的音乐创作。

接下来的过程,是一个调试和磨合的过程。

这个时候,音乐制作人就会开始帮歌手做beat,按照双方的意见磨合修改。

说唱音乐,内容自然分为无旋律的说和有旋律的唱两部分,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饶舌和副歌。如果rapper本身不具备谱写旋律的素养,制作人可以加以引导,有时候通过几堂writing sessions的合作,协助rapper把副歌写出来。

需要澄清的一点是,副歌不是一个rapper的本职,原因是rap本身不一定要有旋律。饶舌MC最主要的工作是负责词(content)、腔(flow)、吐(delivery)三项,腔和吐必须和乐曲相配。在业内,很多情况下,旋律部分其实是制作人来负责的。

简单说,就饶舌来讲,写旋律是一个加分项,不是一个必要项。

等到制作人和饶舌歌手觉得磨合得差不多了,就可以进入录音环节,再来就是混音和母带的处理,完了就可以发表出版了。

【董宝石野狼Disco事件】正确认识嘻哈音乐的制作流程和署名格式 | 第1张

从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知道,音乐制作人,或者他和他的团队,包揽了编配、录音、混音、母带处理在内的各项工作,而且他们直接参与词曲的创作,很多时候也负责旋律。总而言之,交流修改、试验调整,是这一过程的主轴,所以绝大多数的嘻哈音乐制作,性质上接近于群体创作(collaboration)。

因为这样,嘻哈音乐不怎么区分作曲和编曲。

饶舌歌曲的署名,通用的是制作人(producer)和作曲人(songwriters)的格式。一首饶舌歌曲的作曲人(songwriters),可以有长长一大串的人名,原因就是饶舌音乐这种群体性互动性很强的创作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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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个要介绍的制作流程,就是先拿到beat,再组织词曲创作的模式。

以上模式,是业界承认的创作途径,直接使用beat,而且不加改动,并不能和抄袭划上等号。不过由于音乐制作人在这里,没有办法根据歌手的要求配合修改,实质上beat占据的比重就更大,客观上主导了后来成品的基本风貌和最终形态。

以《野狼Disco》为例,作过改动的地方很少,最为主要的节奏、和弦、曲式等都是一早就被设定好的。节奏部分自然不消分说,副歌的旋律多少脱胎于More Sun和弦进程的部分,像是副歌部分和饶舌部分交替重复的曲式结构,也是原曲本身已经做好的曲式结构决定的。

其实无论两大制作流程中的哪一种,芬兰音乐人ihaksi,都应该被放在《野狼Disco》作曲人(songwriters)的行列中,这是嘻哈音乐的常识。

有意思的是,脱开嘻哈说唱的音乐框架,如果跨界以流行歌曲狭义上的创作定义来界定,由于原曲提供了和声部分,为流行歌曲狭义创作三要素(旋律、歌词、和声)中的之一,所以在流行歌曲的定义下,ihaksi一样也应该被算作是作曲。

这里就要吐槽一下中国嘻哈界,为什么对嘻哈文化那么陌生,署名格式张冠李戴,也不知道是真的不懂,还是故意混淆,嘻哈音乐(hip hop)套用了流行歌曲(pop)的标准。作曲和编曲的二分法,实在有误导的嫌疑,它给人的印象好像是,董宝石先写好了词曲,后面找的一首,各方面都非常与之匹配的伴奏一样。署名格式,应该着实反应艺术家们在创作过程中所做的工作,及他们在作品中所占的比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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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希望避免,类似“ihaksi只是做了伴奏,beat只是编曲,作曲的是董宝石”这样,不符合嘻哈音乐常识的误解。

其实作为一个音乐人来说,给予作品正确的署名,应当是基本职业操守。虽然当事人之一ihaksi表明不会追究,但是他也一直在强调署名的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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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人遗憾的是,在国内的各大流媒体平台上,不仅出现了长期把对方名字拼错的现象。在官方MV这样重要的媒介体里,居然找不到原作者的名字,连编曲的位置都不留,这就难以推辞其咎了。

格式不对,名字拼错,署名不放,这些不是孤立现象,多少可以说明一些问题。

【董宝石野狼Disco事件】正确认识嘻哈音乐的制作流程和署名格式 | 第5张

笔者觉得,在这件事上,版权问题有所出入,情有可原。但为了自身利益考量,故意隐瞒以独占原创的做法,这种不诚实是不能接受的。

我们不仅希望有好的音乐人,更希望有诚实的音乐人,这样才能专注音乐,避免纠纷。

平心而论,野狼Disco的成功,自是有董先生的功劳。歌曲爆红,相当程度上,仰仗的是他的神来一笔,把原曲和粤语挂钩,结合之后,产生了化学反应,很妙,这里起到的是关键作用,实在是没有必要节外生枝,去垄断一个原创的名头。或许这样做,对一个歌手的发展会更加有利,但为此投机取巧,削弱(downplay)甚至隐瞒(hide)原beat作者对于本曲所起的作用,却是万万不能。

做人踏踏实实,做音乐勤勤恳恳,才能获得尊重。

本文由 开水 投稿,不代表 嘻哈中国 立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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